国家发改委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於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(徵求意见稿)》公开徵求意见中,提出进一步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,包括完善低价倾销的认定标准,规范市场价格秩序,治理「内卷式」竞争;完善价格串通、哄抬价格及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;公用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不得利用影响力及行业优势地位等,强制或捆绑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等。
意见稿并提到,要健全价格违法行为法律责任,包括调整对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规定,提高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标准;以及明确经营者拒绝或者虚假提供成本监审、调查等资料的法律责任。(ta/d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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